为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普通本科员工的学籍处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必须根据《韦德官方网站本科员工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西大教字[2005]39号)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在相关年级范围内进行认真、细致的统计、核实,对达到学籍处理有关规定的员工及时作出学籍处理并上报审批。
二、进行学籍处理审查时,要按照韦德官方网站本科员工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审查:
1.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未获得该学期规定修读学分数40%的2013级和2014级员工,应予以学业警示告诫,作跟班试读处理。
2.2013级员工(按“1.5+2.5”模式分流的员工除外)未取得前四个学期教学计划规定修读学分数70%的,不能进入专业课程学习,作编入下一年级试读学籍处理。
3.员工累计两次达到跟班试读学业警示告诫的,或编入下一年级试读一年后,仍未取得规定修读学分数的70%的,学院应进行认真清查、处理。
4.只达到学院学业预警的员工,由学院按照《韦德官方网站普通本科生学院学业预警管理补充规定(试行)》(教字[2009]6号)的规定办理,进行学业预警。
三、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检查任课教师提交、报送上学期期末考核成绩情况,督促尚未提交成绩的教师在第二周前尽快完成提交、报送成绩。各学院要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补考,并按规定的要求上网录入提交补考成绩、报送补考成绩单。
四、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籍处理员工修读学分的统计,应在本学期开学补考结束成绩提交公布后及时进行。对拟作学籍处理的员工,学院要将学籍处理意见告知员工家长,并将联系情况在上报材料中注明。
五、员工受到学籍处理后,按如下要求办理:
1.受到跟班试读学业警示告诫处理的员工,在原班级就读。
2.受编入下一年级试读学籍处理的员工,根据所在学院重新编入的班级进行就读。员工须及时调整所修读的课程计划,增选或退选有关课程,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受直接退学学籍处理的员工,应在收到学校退学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后一周内到教务处学籍科等部门办理退学手续。员工所在学院要督促退学员工按要求办理退学手续离校。
六、 各学院须在接到学校学籍处理审批结果后三天内通知到有关员工本人。员工无论受到何种学籍处理,其所在学院必须及时告知员工及其家长,并将告知的具体情况记录备案。
七、员工如对学校学籍处理有异议,可在收到学籍处理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员工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逾期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无异议,学校不再受理申诉期后提出的申诉。
八、请各学院于第五周星期五(10月9日)前,将本学院的学籍处理有关表格一式2份、本学期《学籍处理汇总表》及其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学籍科。逾期不报将影响员工学籍处理,请各学院严格按要求的时间上报学籍处理材料。
九、请各学院核查休学的员工,对休学至本学期期满尚未复学的,学院须主动与员工及其家长联系。经校方联系仍不复学的逾期休学员工,作休学退学处理,由学院在第8周前报送有关处理材料。
十、符合办理肄业证条件的退学员工,请学院督促员工及时申请办理。
十一、学籍处理相关表格请及时从教务处学籍管理网页下载。